銀行和郵局存款的利息增加了TDS限制

2019-07-02 10:52:27    來源:    作者:

財政部長Piyush Goyal在其2019年預(yù)算案演講中建議提高銀行或郵局存款利息的TDS門檻。限額從10,000盧比提高到40,000盧比。這意味著以每年約7%的假定利率存入近60萬盧比的存款,所賺取的年利息將不受TDS的限制。

目前,如果每年的利息超過10,000盧比,則有TDS的發(fā)生率。為計算TDS,考慮了同一銀行各分支機構(gòu)的存款。

2019年財務(wù)法案規(guī)定,“收入 - 稅法”第194A條將進行修訂,以便通過將門檻限額從10,000盧比增加到40,000盧比來減輕履約負擔(dān),從源頭扣除稅收(TDS)除了銀行公司,合作社或郵局支付的證券利息外的利息收入。所賺取的利息可能來自銀行定期存款,或經(jīng)常性存款,甚至是郵局的定期存款。

重要的是,對于從公司定期存款中獲得的利息,門檻為每年5,000盧比。

TDS的非發(fā)生率在一年內(nèi)減少40,000盧比,不會使利息免稅。需要增加“來自其他來源的收入”所賺取的利息金額,并根據(jù)收入額度,該利息是完全應(yīng)納稅的。

但是,如果一個人的收入低于豁免限額且無需支付所得稅,則存款人可以避免使用TDS。為避免TDS,需要在表格15G或15H中提交聲明。雖然表格15G適用于60歲以下的個人,但15H表格適用于60歲以上的個人。只有在財政年度的總收入稅為零時,才能提交這些表格。如果是長期存款,必須每年提交。

因此,這項新提案甚至?xí)剐〈鎽艉头枪ぷ髋渑际芤妫驗樗麄儫o需提交聲明(表格15G或15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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