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金融交易稅收業(yè)務……響起了微弱的鐘聲。我不驚訝。有人想知道瑞典人如何看待歐盟委員會關于對金融工具的每筆交易實施全歐洲范圍的金融交易稅(FTT)的提議。畢竟,他們已經(jīng)嘗試了所謂的“托賓稅”。早在1984年,瑞典就股票交易征收了1%的往返稅,兩年后將該稅提高到2%。五年后,對期限在90天或以下的固定收益工具征收0.002%的稅,對五年以上的債券征收0.003%的稅。
好了,我們已經(jīng)有了一個有關稅收如何運作的歐洲例子。所以發(fā)生了什么事?
1993年,現(xiàn)為AIG Global Investment分析主管的麻省理工學院博士Steven Umlauf比較了瑞典股票市場在零,百分之一和2%條件下的表現(xiàn),得出了征收和增加交易稅的結(jié)論。股價波動。即使是相對較小的五年期FTT的0.003%交易,僅第一周交易量就下降了85%。
烏姆勞夫還指出,由于這項稅收,瑞典的交易所從大量市場遷移到倫敦的股票市場。倫敦智囊團亞當·斯密研究所(Adam Smith Institute)估計,到1990年,交易量最大的前11只瑞典股票的交易量的60%已轉(zhuǎn)移到倫敦。
至于增加斯德哥爾摩國庫的潛力(布魯塞爾打算通過泛歐的托賓稅來實現(xiàn)這一目標),瑞典的稅收僅籌集了支持者預測的收益的十分之一,并在八年后被取消。
噢親愛的。有沒有人通知布魯塞爾?
確實有一些人提到了瑞典的經(jīng)驗,其中包括一個大型工業(yè)機構(gòu)的負責人的一些強烈話語,他們強調(diào)了瑞典人的稅收問題,并把FTT的想法稱為“完全廢話”。
總部位于英國的貿(mào)易機構(gòu)投資管理協(xié)會(Investment Management Association)希望澄清稅收目標。令人擔憂的是,歐洲養(yǎng)老金基金可能會受到交易稅的雙重打擊-當基金經(jīng)理代表該基金安排交易時,以及當該基金收購或出售該資產(chǎn)時。它認為,UCITS投資者可能會遭受三倍的打擊,因為他們購買基金單位時可能還會被征稅。
IMA提醒委員會,在英國,印花稅一直是在英國境外注冊資金的主要因素。它警告說,對金融交易征收的任何稅收極有可能在歐洲和其他主要金融中心之間造成扭曲,這只會導致歐盟的業(yè)務損失。
那我們在說什么呢?布魯塞爾想懲罰金融業(yè),甚至損害更廣泛的經(jīng)濟嗎?
我們不會這么說。但是委員會可能會。歐盟委員會總干事去年針對內(nèi)部政策發(fā)布的政策文件說,根據(jù)歐共體的說法,征稅的理由很充分:“限制社會上不良的交易”和“限制金融交易的負面外部性”。它辯稱,某些金融交易確實“弊大于利,特別是當它們對金融體系的系統(tǒng)性風險作出貢獻時”。
該報稱,面對債務水平的急劇上升,各國政府渴望從金融部門中增加可能的收入,這為當前的全球經(jīng)濟和金融危機做出了貢獻。政治思想是使造成危機的人承擔更多的責任。
但是同一份文件也承認,反對交易稅最直接最直接的論據(jù)是,它們增加了實體經(jīng)濟的融資成本。關于該論點,政策文件只是堅持認為,任何金融交易稅都應“很小”,以便“負擔將相應地減小”。
就此而言,歐共體提議以0.1%的比率交換股票和債券以及以0.01%的比率進行衍生合約的FTT,遠低于瑞典對股票施加的水平,但高于5的0.003%年債券在一周內(nèi)暴跌了85%。
換句話說,只要限制一下本已有限的經(jīng)濟,就可以證明是合理的。